2020年7月1日起,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》正式施行,植树节被明确写入其中。
该法第一章第十条规定:“植树造林、保护森林,是公民应尽的义务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。每年三月十二日为植树节。”
将植树节上升为专门的法律规定,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植树造林、爱林护林的意识。
为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,保护、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,加快国土绿化,保障森林生态安全,建设生态文明,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,制定本法。
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与保护十分关键,我国实行严格的林木采伐许可制度。
无论森林和林木归谁所有,但凡有砍伐需求,都必须向当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申请采伐许可证,并严格按规定采伐。不过,采伐自然保护区外的竹林,以及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,无需申请许可证,但需符合相关技术规程。
凭证采伐是守护森林资源、遏制乱砍滥伐的有效手段。
我国对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绝不姑息。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,指未经许可或超出许可范围砍伐自己所属的林木;盗伐则是擅自砍伐他人林木。
情节较轻的,会被责令补种并罚款;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,将依据《刑法》相关规定量刑。比如,滥伐、盗伐林木数量较大、巨大、特别巨大的,将分别面临不同刑罚,包括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等,并处罚金。
非法收购、运输明知是盗伐、滥伐的林木,同样触犯法律,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按规定,木材收购单位和个人不得收购无合法来源证明的木材,否则将受到处罚。
珍贵树木受到法律重点保护,这类树木包括有重大历史意义、科研价值的古树名木,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名录的树木等。
非法采伐、毁坏、收购、运输、加工、出售珍贵树木及其制品,都将面临法律制裁,情节严重的刑罚更重。